淮司通[2008]56号
各司法鉴定所: 现将《安徽省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加强司法鉴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 安徽省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加强司法鉴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