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警务科合署办公。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及考试工作。协助有关部冂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职称评定和全市律师、公证员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负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警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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