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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办遗嘱公证
来源:淮南市司法行政信息网 2006-08-14 阅读: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1、立遗嘱人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足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⑵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⑶遗嘱书。
    2、公证遗嘱的主要内容
    ⑴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等自然情况;
    ⑵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⑶订立遗嘱的原因;
    ⑷财产及有关事务的所有权人的说明;
    ⑸对财产及有关事务的处理意见;
    ⑹遗嘱的份数、保管以及是否要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有很多方式,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证据效力优于其它遗嘱,即立遗嘱人有数份不同形式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不论立遗嘱时间先后,均以公证遗嘱为准。

编辑:市局信息中心 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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