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工作 >> 政策法规 >> 正文

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实施方案
来源:淮南市司法行政信息网 2007-08-03 阅读:

    为全面贯彻全省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提出的“三大战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决定从2007年8月—2007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
  一、指导思想
  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情况清、底数明、管得住、服务好”总体要求,整合安置帮教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责规范化。
  (一)在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摸底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刑释解教人员文字与电子信息资料库,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对刑释解教人员按照现实表现和有无重新违法犯罪的倾向,实行分级管理:
  对已经顺利回归社会、现实表现好并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市、县(区)要树立典型;
  对表现较好的刑释解教人员,由村居(社居)和所在单位负责日常帮教工作;
  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和涉黑、涉毒刑释解教人员,由乡镇(街道)司法所、辖区派出所和村居(社区)配合,实行重点帮教;
  刑释解教的“法轮功”人员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司法所、派出所参与,村居(社区)及家属配合实行重点帮教,促进转化。
  (二)在帮教社会化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脱管漏控。
  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是帮助和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一些他们自身无法解决的实际困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实行“应保尽保”;乡镇(街道)要动员社会力量,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每年至少每人要上一次法制教育课,进行一次谈心活动。
  (三)按照就业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引导和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在农村要切实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田。在城市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尽量协调有关企业,在录用工人时对刑释解教人员一视同仁。在组织劳务输出时,不得歧视刑释解教人员。
  (四)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4]4号文),各级综治委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指导。
  综治办是综治委的办事机构,要做好督查和协调工作。督促和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负责牵头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管理以及事务性工作。
  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要积极参与对有违法犯罪倾向、“法轮功”人员、“三无”人员和涉黑、涉毒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看守所、劳教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在押、在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释放解教前的教育工作。严格预放通报制度和释放通报制度,加强与司法所的协调与联系,做好衔接工作。
  民政部门要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工商、税务部门要按照安置帮教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兴办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以及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政策减免税费、提供便利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接续和恢复工作。
  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级次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列入年度预算。
  教育部门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在校学生中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对于符合入学、复学条件的,要及时为他们办理入学、复学手续,并不得歧视。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方法步骤
  此次战役将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 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10日)。
  市综治委将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本次战役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学习综治委[2004]4号文件和徐立全同志在安徽省平安建设工作会议上《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建立维稳长效机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安置帮教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战役。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
  1、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项落实。
  各县(区)要制定具体的战役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做到帮教网络健全、制度齐备、措施落实、效果显著,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下;
  各县(区)、乡镇(街道)要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村居(社区)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安置帮教工作。
  衔接工作规范有序,乡镇(街道)司法所要有完整的接茬文书和帮教责任手续。
  帮教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于普通的帮教对象每年至少要上一次法制课、谈一次心;对于重点管理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参与每月谈一次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对于刑释解教的“法轮功”人员要在防邪办的组织下做好回访帮教工作,随时掌握思想动态和行踪。
  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农业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要百分之百的落实责任田;对服刑服教前有工作单位且符合该单位录用人员条件的,应积极争取原单位接收安置;民政部门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全额保障。
  各县(区)、乡镇(街道)应当积极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培训。要按照综治委[2004]4号文的要求,各县(区)都要积极兴办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市、县(区)、乡镇(街道)层层建立安置帮教对象资料库。乡镇(街道)在建立本级刑释解教人员的电子资料库及文字资料时,要做到一人一档(电子档案表格及文字资料表格见附件一、二、三)。
  3、司法所和派出所要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类别、落实帮教工作责任人,并根据每个被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帮教个案和措施,切实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
  (三)总结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2月20日前,各县(区)要将此次活动的进展情况形成总结,报上级安帮办。12月中下旬,市安帮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战役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将严格按照下发的考评表(见附件四)进行逐项打分,验收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四、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对于此次活动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的重要意义。各县(区)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司法、公安、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具体工作有人干的工作局面。
  2、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各级领导小组要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阶段实施。具体工作由司法局牵头。
  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已经开展多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局部地区、个别单位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领导认识不到位、组织实施不细、工作不深入等不足。此次活动,各县(区)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的组织、指导,认真把工作方案、工作人员、工作措施落实在实处,适时掌握工作进度,了解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此次战役与日常性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中去,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把刑释解教的“法轮功”人员帮教、回访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开展起来。
  4、严格考核、奖罚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考核,落实奖罚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及先进刑释解教人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所在地、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综治、司法行政、公安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附件一: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详细情况登记汇总表
   附件二: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登记表
   附件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表
   附件四: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考评表

 

         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淮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淮南市司法局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民政局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

   附件一: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详细情况登记汇总表
   附件二: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登记表
   附件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表
   附件四:淮南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战役考评表

编辑:市局信息中心 周标 
上一条信息:
下一条信息: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热点信息
信息搜索